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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敖狱中写就的忘了我是谁演绎出了他后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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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敖狱中写就的《忘了我是谁》演绎出了他后半生精彩纷呈的传奇!

李敖过世了,尽管他毁誉参半,有人敬他为大师,有人骂他是痞子,他依旧是台湾当代知名度高、具有影响力的人物。今天就来谈谈一首红不让的歌──〈忘了我是谁〉,作词者不是别人,正是李敖。

李敖于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出狱,重新起步。这首歌词,不,应说是“诗”是怎么来的?据说是他在狱中为了阅读书报杂志,与管理员“交换”来的。当时管理员配合他的要求提供了一些精神粮食,条件是请他创作诗文回赠,于是李敖写了这首《忘了我是谁》当作谢礼。

后来本诗在报刊刊登,被中原大学的一位学生许瀚君瞧见,谱成了曲投递至新格唱片参加金韵奖创作大赛,由王海玲灌唱出来,立刻一炮而红。

李敖是情圣,一生恋爱无数,在台大读书时就为罗姓女友自杀三次(但他只承认一次)。现在来了一个女神胡因梦,于是对原来的刘姓女友说:“我爱你还是百分之百,但现在来了个千分之一千的,所以你得暂时避一下。”他给了女友二百一十万元去美国“避一避”,没想到这笔钱日后李敖向胡因梦的母亲追讨,让胡母吃了好几惊。

李敖与胡因梦陷入热恋成了影剧圈追追追的大新闻,因此有人说这首〈忘了我是谁〉是他写给胡美人的,其实不是,但也乐于让媒体大作文章,才子佳人的故事再添一笔有何不可?

在我而言记忆深刻的是,本曲出版前新格唱片请来李敖欲致赠稿酬。当时的作词费是新台币一千五百元,为了向李才子致敬,乃提高成两千元。大家风闻“李敖来了”,小小的会客室挤满了瞻仰风采的人,我也不例外挤了进去。只见他身材适中,白净斯文,鼻梁上挂着眼镜,毫无传闻中的锐气。寒暄之后姚课长厚笙拿出一个信封袋以及收据递交给李敖,李敖不疾不徐地退回,说道;“如果我真要收,这两千块钱是没办法收买我的”,大家先是一愣,接着全笑出来。是啊,区区两千元您怎会看上眼?

说到这里不能漏掉一件事:大约同一时期,邱晨把〈忘了我是谁〉谱了曲交给四海唱片出版,人家自然也把他请了去商谈,问他需要多少稿酬?李敖回说“没问题,比照一般酬金即可”,结果唱片出版的第二天他们送去酬金,李敖开始避不见面。不久四海的廖董事长从国外回来,亲自带着礼物去见李敖,李敖说付款的时间迟了两天没照规矩来,所以要诉诸法律,不过可以私下和解,于是索价两百万元。据说他曾告赢辜振甫拿了两百万元,故而食髓知味囉。

这可吓坏所有人,廖老板机警地请李敖给予一星期的时间思考,李敖答应了。“四海”趁这一星期赶紧全面收回成品,并登报声明,经销商如果继续出售那张唱片,必须自己负法律责任。后来你知怎的?“四海”把那首歌的歌词改成了“钱、钱、钱”取代了。哇,太帅了。今日大家给李敖的评价是“视钱如命”、“擅长兴讼赚钱”,四十年前已见端倪了。

李敖为何来这一招?我不知“新格”与“四海”哪个先洽商、哪个先出版,但他不好一词两卖(在新格是零稿费哦),便出此计策,没想到人家也情急生智、想出对策来。李敖啊,你聪明,人家也不是好欺负的呀。

从初见〈忘了我是谁〉开始,我一直觉得李敖的白话诗功力不佳,仿佛鸳鸯蝴蝶派作品,哪里是他夸口的“五百年来写白话文的第一名”?“不看你的眼,不看你的眉,看了心里都是你,忘了我是谁”这……算好诗吗?说起来,他还要感谢许瀚君与王海玲,没有他俩的通力合作,这样平淡无奇的诗岂能一战成名?

不过,〈忘了我是谁〉五字成了后来的歇后语,经常讽刺某人自高自大,倒是要感谢李敖创造了流行语。

李敖远走高飞了,就让我们听歌忆故人,相忘于江湖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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