鸳鸯

注册

 

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

红楼梦从鸳鸯断发明志,看古代奴婢的生 [复制链接]

1#
临床白癜风研究专家 https://jbk.39.net/yiyuanfengcai/ys_bjzkbdfyy/791/

在贾府众多丫鬟中,鸳鸯算是混得最好的。身为家生子,并没有多强大的背景,从小被贾母养在身边调教,终致脱颖而出,成为最优秀的一个,从而被贾母委以重任,做她的贴身秘书,可谓一人之下,众人之上。虽然身份依然是奴婢,但无论是权力还是受尊重的程度,都令人仰视。

如果放在现代职场,鸳鸯有着非常明确的美好未来,贾氏集团一直兴旺,她的高管位置就能屹立不倒。如果她想跳槽或贾氏集团倒闭需要另谋出路,她也会是各大企业争抢的对象。

因为,她的位置,是靠她自己无可替代的能力挣来的。

然而,就是这样一个能力超群的女孩,最后却被逼得断发明志,没有了未来。从她身上,我们可以看到古代奴婢的生存困境:无论怎么努力寻求突破,想要找到一条通往幸福的出路,难于上青天。

被当成礼物成为男主子的小妾,是优质奴婢的宿命。

据《唐律疏议》:“奴婢贱人,律比畜产。”从法律上确立了奴婢等同于牲畜的私产地位,因此可以由主子任意买卖或赠送他人。

奴婢也分等级,粗笨和相貌平平的,通常被分派为粗使丫头;能干和相貌出众的,则会派到主子身边做应答,近身服侍主子的衣食起居,即如贾府的大丫头。

然而,即使是做到了大丫头级别,依然没有人身自由,她们很大概率是被当成礼物,成为男主子的小妾。比如贾赦的通房丫头秋桐,被贾赦赏赐给了儿子贾琏为妾;贾*也曾说过“已经看中了两个丫头,一个与宝玉,一个给环儿”;金钏儿也是自认为会被赏给宝玉,所以说出了“金簪子掉在井里头,有你的只是有你的”这样自以为很有把握的话。

当然,贾琏、宝玉和贾环,都是年轻主子,对于这些自愿为妾的奴婢来说,似乎还是个不错的归宿。然而,现实却是,大多数的男主子是如贾赦这般,年经一大把还不足厌,到处搜罗年轻女子,名为小妾,实为性奴。

贾赦看上鸳鸯,原以为已是囊中之物,没想到非但鸳鸯本人不愿意,而且贾母也庇护着鸳鸯。而贾母庇护鸳鸯,不是因为对鸳鸯的疼爱,而是她的生活离不开鸳鸯。这就逼得鸳鸯断发明志,“我或是寻死,或是剪了头发当尼姑去”。

鸳鸯很清楚,只要贾母不给她安排好出路,她终究逃不出贾赦的魔爪。其实,从她断发明志,就已经注定了她的未来只有死路一条。没有人身自由的奴婢,想出家当尼姑,也需要主子同意才行。这一点,在芳官出家时有所体现,最终是经过王夫人同意,芳官等几个戏子才进了尼姑庵。

因此,只要鸳鸯想活下去,如果贾府不倒,成为贾赦的小妾就是她的宿命。

被主子指婚给小厮,为主子养育劳动力,是多数奴婢的命运。

据《唐律疏议》:“及生产蕃息者,谓婢产子,马生驹之类。”因为奴仆为形同牛马的私产,因此他们所生的孩子也如牛马产育一样,同样是主子的私产。他们有一个专有名称:家生子。

让奴仆与奴婢通婚再生儿育女,世世代代为主子服务,是一本万利之举。因此,未被男主子看中升为姨娘的奴婢,到了婚配年龄,就会由主子指婚,配给家里的小厮。

对于这一制度,书中也有所描述。第七十回,“林之孝开了一个人单子来回:共有八个二十五岁的单身小厮,应该娶妻成房的,等里面有该放的丫头,好求指配。”

这种制度对于维护主子的利益,至少有两大益处:

一是成本低,家生子的生老病死都是关起门来的自家之事,不受外来力量的干涉。因此,赵姨娘的弟弟死了,因是家生子,丧葬费二十两。袭人的母亲死了,不是家生子,丧葬费翻倍,四十两。还有,金钏儿跳井,属于非自然死亡,王夫人五十两银子就打发了,金钏儿的母亲还要来谢恩,因为金钏儿是家生子。同样是非自然死亡,鲍二媳妇上吊,其娘家闹事,贾琏用了二百两都没能平息事端,最后只能搬出王子腾,用威权逼迫他们就范,只是因为鲍二媳妇不是家生子。

二是好管理,世代为奴,亲戚关系都在同一个地方,利于维稳。比如紫鹃就不愿意陪着黛玉外嫁,因为她“合家在这里”,她更愿意留在贾府,和家人在一起。这便保障了奴仆们的稳定性。一个反例,甄士隐的仆人霍启,在上元节丢失了小英莲,当即就逃走了。如果他也是甄家的家生子,有父母妻儿一起在甄家,那他就不会逃得那么利索,这就给甄家找寻英莲争取了时间。

但是,主子对奴婢们的婚配,并不以奴婢的意愿为主导,主子会站在主子的利益角度,乱点鸳鸯谱。比如“来旺妇倚势霸成亲”,只因为来旺是王熙凤的陪嫁,来旺的儿子“在外头吃酒*钱,无所不至”,实在配不上彩霞。来旺便倚仗王熙凤的权势,强娶彩霞。无论彩霞有多不愿意,最终也只能接受这样的命运。

作为陪嫁丫头,沦为主子谋取利益的工具。

小姐出嫁,通常会有几个陪嫁丫头,如迎春嫁到孙家,要“陪四个丫头过去”。这些陪嫁丫头,通常面临着两种命运,

一是重新接受男主子的训导,成为男主子玩狎之物。

据清纪晓岚所著的《阅微草堂笔记》记载,清代某侍郎家,训导女奴有一套严厉的家法:“使长跪,先告诫数百语,谓之教导。教导后,即脱衣反接,挞百鞭,谓之试刑。或转侧,或呼号,挞弥甚。挞致不言不动,格格然如击木石,始谓之知谓,然后驱使。”像训牲口一样,用暴力使之驯服。迎春所嫁的孙绍祖,“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”,自然也不会放过迎春的四个陪嫁丫头。

陪嫁丫头还有一种命运,就是自家小姐嫁为人妻后,为了在夫家争权,利用陪嫁丫头实现自己的目的。如王熙凤的陪嫁丫头平儿和夏金桂的陪嫁丫头宝蟾,都如此类。

王熙凤和夏金桂都是妒妇,王熙凤想独占贾琏,便让平儿为她装点贤惠的门面,实则剥夺了平儿的正常生理欲望。据明万历《仙居县志》记载:“士民之家,私蓄民婢……夺人父母之愿,锢人男女之欲。”说明这也是一普遍现象。夏金桂的方式则与王熙凤相反,为了迅速在婆家立威,拿最好下手的香菱开刀,便利用薛蟠好色之性,把陪嫁丫头宝蟾当诱饵,先除掉香菱,再解决宝蟾,视奴婢的性命如草芥。

遇开明主子,可通过赎身脱奴籍,恢复自由身。

明清时期,朝庭都曾订立“放良免贱、赎身为民”的制度,但其自主权还是在主人手里。那么,是否愿意让奴婢赎身,就得看主子是否开明并有人性了。

贾府以“诗礼传家”,待下人宽厚,虽然也有“放良免贱、赎身为民”的例子,但却是极少数,而且是取得相当地位的奴婢,才有这种可能。

比如王夫人陪房周瑞的女儿,本是家生子,嫁与古董商人冷子兴为妻。据《唐律疏议》:“人各有偶,色类须同,良贱既殊,何以配合”,明确规定良贱不能通婚,说明周瑞的女儿已经脱了奴籍。这当然与周瑞夫妻的陪房地位分不开。

管家林之孝,把自己才干卓著的女儿林红玉隐没于三等丫头之中,其目的也是希望能利用自身与主子的良好关系,找机会为女儿脱奴籍,恢复自由之身。

周瑞和林之孝,都是贾府下人中的特权人物,自然有这个便利,其他奴婢就很难拥有这样的机会了。因此,怡红院的三等丫头春燕听“宝玉常说,将来这屋里的人,无论家里外头的,一应我们这些人,他都要回太太全放出去,与本人父母自便”,便生出了拥抱自由的希望,极力劝导母亲夏婆子不要闹事,以争取脱奴籍的机会。

当然,这样的机会是微乎其微的,宝玉的话更是作不得数。

那么,如果主子倒霉下台了,如贾府这样被抄家籍没家产,奴婢们是否就翻身了?当然不是,据《汉书王莽传》:“又置奴婢之市,与牛马同栏”,主子被籍没家产,奴婢则被置于市场,像牛马一样交易,被新的主子买走,继续奴婢的命运。

因此,在那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制度下,一日为奴则终身为奴且世代为奴是绝大多数奴婢的命运,即使才干优秀如鸳鸯,也逃不脱这样的命运。

相关阅读:

《红楼梦》|断发明志以拒婚,谁给了鸳鸯这么大的底气?

《红楼梦》|贾母的八十大寿和凤姐的血山崩,是风月宝鉴的正反面

《红楼梦》之心理学:不同的父爱,带给了宝钗黛玉不同的心理影响

分享 转发
TOP
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